自專利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授予專利權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無效宣告請求人應當自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補充理由,提交新的證據。否則,可能不予考慮。申請人應當自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無效宣告請求費。申請人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需要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交授權委托書或者未明確授權權限的,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補正。專利權人應當自收到《無效宣告請求受理通知書》之日起1個月內答復。

無效宣告請求書及其附件應當一式兩份提交專利復審委員會。無效宣告請求書應當明確無效宣告請求的范圍。

申請人應當說明無效宣告的理由。有證據的,應當結合提交的全部證據予以說明。需要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技術方案進行比較的,應當在比較文件中具體說明所涉及的專利和有關的技術方案,并進行比較分析;外觀設計專利需要比較的,應當對所涉及的專利和對比文件中的有關圖片或者照片所代表的產品外觀設計進行具體說明,并進行比較分析。

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程序包括正式審查、意見陳述、合議審查和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決定四個階段。

專利復審委員會將該文件的副本送交專利權人,并要求專利權人限期答復。答復時,專利權人可以修改其權利要求,但修改不擴大原專利的保護范圍,并應當符合下列兩個條件:

① 只有發明專利權人和實用新型專利權人才能修改專利申請文件,外觀設計專利權人不得修改專利申請文件;

② 修改后的專利文件只是權利要求書,不是說明書。專利權人不答復的,不影響聽證結果。

當事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對無效宣告請求作出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