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關有關規定,知識產權需要提前通知海關總署,讓海關能夠保護。海關申請知識產權保護的程序是什么?
1、 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申請流程
(1) 注冊為系統用戶
為減少知識產權持有人的申請時間,提高海關總署目前除特殊情況外,審批備案申請的效率,所有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均應通過“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申請制度”提交。因此,備案申請人在提交備案申請前,必須先登記為系統用戶。系統用戶應以知識產權所有人的名義進行注冊,填寫必要的用戶信息,以獲得系統賬號和密碼。
(2) 輸入歸檔申請數據
注冊用戶登錄備案申請系統后,在新備案窗口填寫申請備案的知識產權等相關信息;
(3) 支付備案費
將備案費(每筆備案800元)通過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匯至海關總署賬戶。匯款時,備注欄必須注明正確的授權號或備案申請號;
(4) 提交紙質申請
(5) 申請更正
海關總署收到申請人的報考申請后,方可開始審查。但是,申請人可以通過備案系統隨時了解海關總署受理、審核、審批、駁回申請的全過程。申請人可以根據海關總署關于拒絕申請的意見補充和更正申請。
(6) 收到批準或拒絕申請的通知
根據《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海關總署應當自收到申請人提交的所有申請文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海關總署批準或者駁回備案申請時,應當向申請人發出書面通知。海關總署拒絕申請的,不予退還或者恢復申請文件。
2、 知識產權海關備案的作用
(1) 海關采取積極保護措施是海關的先決條件。根據規定,知識產權持有人未提前向海關備案的,海關認定侵權貨物即將進境出境,無權積極暫停進出口,對侵權貨物也無權查處;
(2) 幫助海關發現侵權貨物。雖然按照規定,知識產權持有人備案后發現侵權貨物即將進境出境時,仍需向有關海關申請保護措施,在實踐中,海關能否發現侵權貨物主要取決于對該海關的檢查海關相關貨物。知識產權人備案時,需要提供知識產權的法律地位、權利人的聯系方式、知識產權的合法使用、涉嫌侵權的貨物、相關圖片、照片等。,以便海關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涉嫌侵權貨物,主動予以扣留。因此,提前備案知識產權,可以及時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3) 知識產權持有人的經濟負擔相對較輕。根據《海關總署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實施辦法》,在海關當然保護模式下,知識產權持有人向海關提供的擔保金額不超過10萬元。如果知識產權權利人未提前提交知識產權,則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必須提供與其要求扣留的貨物相當的擔保;
(4) 它可以對侵權者起到威懾作用。隨著海關對進出口侵權貨物的沒收和對進出口企業的行政處罰,盡快申報知識產權可以對過去毫無顧忌地進出口侵權貨物的企業起到警示和威懾作用,自覺尊重有關知識產權。此外,一些不惡意出口侵權產品的企業,也可能通過查詢和備案,知道其加工出口的貨物是否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