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人和專利代理機構應該如何加快專利申請程序:

一、 提高申請文件的質量

高質量的專利申請文件可以有效避免形式錯誤,減少或避免在初審階段發出審查意見通知書或更正的機會,節省回復這些通知書的時間周期,有效縮短初審時間,在提交申請時直接通過初審。

在實際審查過程中,申請文件思路清晰,措辭流暢,對技術方案有全面的介紹,這也將使審查員更快地理解發明方案的內容,縮短審查員理解和檢索專利的時間,準確、客觀地判斷創新是否符合要求,減少出具審核意見通知書的次數,縮短實踐考試周期。

二、 及時回復評審意見

在對發明進行實際審查時,將發出2-3次通知。首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期限為4個月(優先審查為2個月),第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的答復期限為2個月(優先審查為1個月)。在收到通知后,將盡快提交回復意見,審查員將盡快繼續審查,以縮短周期。

三、 辦理專利優先審查

《專利優先審查管理辦法》于2017年8月1日起施行。《辦法》第十條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同意優先審查的,應當自同意之日起在下列期限內結案:

1、首次審查意見通知書應當在45日內發出,案件應當在一年內結案。

2、發明申請提出實質性審查請求并繳納相應費用,符合開始實質性審查條件的,可以優先審查。

該建議還應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省級知識產權局簽署:

(1) 涉及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等國家重點發展產業;

(2) 涉及設區的省、市人民政府重點鼓勵的產業;

(3) 涉及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領域,技術或產品更新速度快;

(4) 專利申請人或者復審請求人已經準備好或者已經開始實施,或者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其發明創造;

(5) 同一標的首次在中國提出專利申請,然后又向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申請的,中國的首次申請;

(6) 其他對國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有重大意義的問題需要首先加以審查。

優先審查所需文件:

(1) 現有技術或現有設計信息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

(2) 除前款第(五)項外,優先審查請求書應當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知識產權局簽署;

(3) 申請人為企業的,應當上傳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由于優先審查只能在發明專利申請公開并進入實質性審查階段后進行,因此前一個初步審查階段無法加快,需要大約三個月的時間。優先審查后需要一年時間,所以整個申請過程最快可能需要一年零三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2019年9月25日發布的《關于修改專利審查指南的公告》第23點,如果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天(僅指申請日)就同一發明創造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明,其中發明專利申請一般不優先。

申請人可以根據本辦法選擇專利優先審查制度,以加快我國發明專利的審查進程。

四、 快速處理專利預審

專利預審是指保護中心對申請專利的申請人進行專利申請的預審。國家知識產權局加快對通過保護中心預審的專利申請的審查,縮短專利申請的授權周期。專利預審制度具有審查周期短、程序不合法、以專利質量為導向、注重產業創新、新技術創新和關鍵環節創新等特點。

專利申請成功后,可以進行專利預審。首先,將申請文件提交保護中心進行預審。預審通過后,向專利局提交申請文件,獲得申請號并及時支付。到保護中心提交申請號,加快考試速度,進入快速考試通道。目前,中國已經建立了53個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每個保護中心都有自己的備案要求和領域。有關詳細信息,請參閱本文-摘要!53個國家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通過預審和加速立案,許可周期將大大縮短,發明專利的許可周期將從20個月以上縮短到3個月。

值得注意的是,專利預審申請存在某些限制:

首先,以下專利申請不得通過快速審查渠道處理:根據《專利合作條約》(PCT)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國際PCT申請、,同一申請人根據專利法第九條款規定在同一天就同一發明創造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以及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需要保密審查的分案申請和申請。

第二,發明專利申請在知識產權保護中心進行預審的,申請人必須在專利局出具的首次審查意見通知書10個工作日內提交答復意見,第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5個工作日內提交答復意見。在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中,申請人對第二次審查意見通知書作出答復后不符合授權條件的,專利申請自動轉入普通申請程序。

根據申請加速審查的發明專利申請情況,申請人可以在相應的保護中心備案后申請專利預審,以加快我國發明專利的審查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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